今日,是渣打馬拉松的大日子。我,曽經都是賽道上的跑手。
回想,開始長跑已經是十年前的事。那時,只是周日的早上,我㑹跟一班好友去跑街跑水塘,跑累了就行,行夠了就跑。幾年下來,一直斷斷續續的跑。
大約五年前,一個人搬去離島住之後,就決心要好好的跑。往後的日子,無論半夜十二點定一點都要去跑,每星期幾乎跑足6日。情況維持了幾個月後,我搬走了。但,未有停止的跑。而且,愈跑愈多,愈跑愈長。
那時的我,真的喜歡跑步,喜歡向前的感覺,喜歡完成目標時的快感。只是,我還未真心愛上長跑。這樣說,是因為我在跑步時,好多時像背負重擔,好多時是感覺疲累,好多時是強迫自己去完成,更多時候不明白堅持的原因,為何非跑不可?即使有百個理由,百様的好處,我,還是未明,但仍繼續。
三年前的渣打馬拉松,我找到了答案,也為長跑重新定義。那年,參加的,是半馬賽事。那天,遲到了,在開賽後約 15 分鐘才到達。在起點上,再看不到有其他選手。由於起點未封,於是,我開始一個人在彌敦道上輕鬆地起跑。一個兩個三個……開始見到其他的選手了。我用自己的步伐,跑着,在同一條路上,開始看不到的風景,很美,很舒服。愈跑愈輕鬆,心底裡默默想着,今日我要為身邊的跑手好好加油,還有,要感謝沿途為我們打氣的義工。於是,每當見到有人停下,見到有人抽筋,見到有人想放棄,就大喊「一齊加油呀!」;聽到有人支持,就大聲的笑說「多謝!」。因為我明白,鼓勵對跑手的意義同重要性。
就這樣,我在亳無倦意、一直面帶笑容的情況下,跑完了21km的距離。在衝線那刻,那個核心的疑問,出現了答案。原因,其實簡單不過,那就是純綷的鍾愛。
從那天起,我知道我真的愛上跑步。
現在,我又再跑了。一大淸早,踏實地跑,開懐地跑。
我想,在跑道上,我㑹跟那個人相遇。然後,一起完成人生的馬拉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