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2月14日星期三

最高境界

山中威尼斯@台灣
我在想,跑步,最令人覺得自豪的,應該是學會堅持到底,那種永不放棄的精神。

無錯,長跑的而且確可以訓練到意志力,如果沒有那種能力,相信不可能返工前或放工後,仍拖着疲累的身軀抽空練習;不會明明到了食飯時間卻走去跑步;更不可能敵得過暖笠笠的被窩和睡魔,能夠晨早起床訓練。

久而久之,跑步,總之就是不能停下來的。

停?豈不是認輸了;攰?只是個假象呢;痛?還是可以忍受吧!想稍為放鬆,休跑一兩天後,竟會出現一種罪惡感。結果,在勉強身體的情況下,本來的享受,本來的熱情,逐點逐點磨個淸光。練習,變成機械式的作業,有點麻木,有點盲目。

上周,本來要進行全馬前最後的一次長課訓練。目標,35km或4小時。

一起跑,我的腳腕就開始痛,沒問題的,我忍耐着。痛楚,愈來愈嚴重,就在接近兩個小時後,我只能拖着腳步慢慢前進。好痛。然後,我感到那種強迫的行為已近乎病態。我跟自己說,這根本就不是練習,這樣只會令我受傷。停,真的要停了。對於我,這是一個重要的決定。因為,即使有多慢,我都從未試過在跑步期間,在未達標前停下來。

不想停,不是我的意志特別堅定,而是我生怕只要一停,身體會有了記憶,下一次,在辛苦的時候,便會停下來。從此,就捱不下去,過不了難關。說穿了,這其實也是對自己信心不足的表現吧。

我知我知,我想得太多,我有強迫症嘛。我想,喜歡長跑的話,或多或少都有強迫症的。

所以,我發現跑步教曉我的事,不僅是堅持,而是學會適當的放棄,適時的放手。
或許,能放能收,擁有一份堅定的信心,才是最高的境界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