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9月6日星期一

看朱銘的一個訪問,這位聲名顯赫的雕刻藝術家,在創作的過程,原來有一個訣竅,就是「丟」。他專注地丟,丟別人風格、丟約定俗成、丟材料、丟木、丟銅,總之丟盡所有,最後丟不了的,丟剩的,那就是朱銘。

這種「丟」的領悟,不限於藝術創作,人生其實亦然。

今日,我決定「丟」。

我丟的,是手頭上看了一半的書。這本書,其實看了十多頁之後,就知道不合我口胃,好了,我得承認自己是個盲目堅持的人,習慣了不好看的書,還是要看完為止。這應該是種心理病,因為就是怕半途而廢的感覺,怕自己會成為輕易放棄的人。

丟,可以是物件、想法、框架、傳統、習慣、觀念…可惜,人愈大愈難學會丟,因為過程中,還必須作出決定。無論如何,學會丟,為何丟,甚様丟,然後在過程中,總能從新審視自己及擁有的一切,相信自有意外的發現,新的想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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