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5月14日星期三

快樂的OT

寫這篇文章時,身在公司,但相信再多15分鐘,就可以離開,明早12點再返來搏殺。愈夜,愈精神;愈做,愈興奮。

太好了,好久也未試過工作至夜深,已忘了上次搭通宵車或者等人接送回家是何年何日。記得,以前每周總有兩、三天會做到半夜三更,再等人接我回家,就算做到天光至返屋企,生活仍覺愜意。後來,工作變得正常多了,而且不得不承認做得太久,想法也變得因循,工作而來的滿足感愈來愈少。

最近的改革,逐漸燃起火頭,感覺真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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