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1月10日星期三

選擇

周二,例牌開夜的日子。為了每周跑夠足夠的里數,所以必須要利用晚飯的時間去練跑,再回公司搏殺。晚飯時間到了,究竟,跟同事食餐好?還是去跑步?

心底有把非常熟悉非常甜美的聲音:「好辛苦喎,你近兩天只睡了五個小時,跑完還要開工喎!不如休息一天,去食飯,去嘆杯珍珠奶茶啦。」

十五十六,最後,決定了。加快完成手頭的工作。
好,出發。
這一晚,跑得好痛快。
我將注意力集中在跑姿上,我用剛學會的呼吸法,有節奏地,大口大口地吸,大口大口地呼,目標是以腹式呼吸法輕鬆地跑。
是成功了嗎?
十公里,一小時。不算快,但竟然毫無倦意,雙腿像剛熱身似的。
是的,跑步,永遠是一件做完,絕不會讓你覺得浪費時間覺得後悔的事。

跑步,最難過的,
不是在筋疲力竭之時還要用意志跑下去,而且作出選擇的一刻。

難,但我喜歡,
因為在這個情況下,我的選擇永遠是對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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